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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2120000000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工业〔2022〕2104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毕机沟矿区1100万吨/年铁矿采选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2-12-0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毕机沟矿区1100万吨/年铁矿采选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22〕2104号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报来《关于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毕机沟矿区110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汉行审字〔202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和利用战略性矿产资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毕机沟矿区1100万吨/年铁矿采选工程项目(2020-610723-08-02-036830)。项目单位为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汉中市洋县桑溪镇和西乡县子午镇。矿区面积7.5平方公里,开采范围由1060米至400米标高共17个拐点圈定。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100万吨/年铁矿采选工程,主要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选矿厂、办公区、变供电系统等辅助设施,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四、项目总投资316097.9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相关规定,按照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开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对水体和生态环境的损害。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对需公开招标的事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相关程序。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6100002010112120083536)、《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毕机沟矿区1100万t/a采选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自然资预审〔2020〕25号)、《汉中市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程序审核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docx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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