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信息办点击量:16,341 发表时间:2017-02-22 17:47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省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省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填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省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我委具体工作思路是:突出项目建设抓落实,着力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推动产业升级抓落实,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深化改革创新促落实,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围绕民生改善抓落实,切实增进三秦百姓福祉;做好经济运行调节促落实,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强化规划引领促落实,确保“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严格稽察督导促落实,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1.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3.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4.大力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5.加快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6.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7.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8.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由2016年的12家单位撤并为10家,撤并的2家单位为省计委援藏办公室和省工程咨询公司。

  2017年度的10家预算单位中3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事业单位,6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3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省统建管理办公室;

  参公事业单位1家,省以工代赈办公室;

  事业单位6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省发展和改革办公室干部培训中心、省信息中心、省能源研究所、省节能监察中心、省投资评审中心。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行政

全额

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行政

全额

省统建管理办公室

行政

全额

省以工代赈办公室

参公事业

全额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

事业

全额

省发展和改革办公室干部培训中心

事业

全额

省信息中心

事业

全额

省能源研究所

事业

全额

省节能监察中心

事业

全额

省投资评审中心

事业

全额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行政事业总编制数494人,其中:行政编制263人,事业编制231人。实有在职人数460人(含在职工勤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251人。具体机构设置:全委行政单位3个,委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委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6个。

  人员等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行政事业人员

编制

实有在职行政事业

人员

离退休人员

在职工勤及其他人员

省发改委机关

222

222

126

11

省外贷办

18

17

2

 

省统建办

23

19

7

1

省以工代赈办

12

9

0

 

省发改委研究所

20

16

5

省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

31

23

16

省信息中心

126

98

68

省能源研究所

9

9

3

 

省节能监察中心

28

23

23

 2

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5

5

1

 

合     计

494

 441

251

19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全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行政及参公单位共有18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16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也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5.86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全委预算单位收入总计8189.4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89.89万元,增加299.53万元,增长3.79%,主要由于2016年底行政事业单位调整薪资待遇以及养老制度改革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方面有大幅增长。

  2.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全委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189.42万元,较上年公共预算支出7889.89万元,增加299.53万元,增长3.79%,具体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0.56万元,较上年6385.56万元,增加1335万元,增长20.9%,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教育支出14.78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减少9.77%,主要由于委属培训中心和节能监察中心控制培训支出,减少培训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4万元,较上年减少305.75万元,减少83.04%,主要由于减少离退休相关费用导致;住房保障支出391.64万元,较上年增加30.88万元,增长8.56%,主要由于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提高,相应增加应缴住房公积金数额。与2016年部门预算相比,除上述外,2017年部门预算减少2016年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即减少省级节能专项资金750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873.56万元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1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77.96万元,较上年增加1214.01万元,增长32.25%,主要由于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99万元,较上年增加127.09万元,增长10.47%,主要由于我委不断增加业务增加编制,因此相关增加相关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1.02万元,较上年减少259.12万元,减少32.38%,主要由于养老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补助纳入部门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13.59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是办公设备的更新等小额采购。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21.04万元,较上年增加136.46万元,增长12.58%,主要增加信息中心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和一次性项目资金;其他资本性支出94.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2.5,减少65.81%,主要减少政府采购项目。减少上年其他支出750万元,即减少省级节能专项资金750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全委预算单位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全委预算单位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8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29.08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72.40%,公用经费944.48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1.53%,专项业务经费1315.86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6.07%。

  2017年部门人员经费,是根据各单位信息数据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7年预计人员经费5929.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77.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10.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1.02万元。具体来说,上卡统发(工资津补贴等)2525.21万元,单位自发(工资津补贴等)131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在职)15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他离退休费)50.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0.79万元,住房公积金391.64万元。

  2017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各单位人员状况及相关标准据说测算。2017年预计日常公用经费944.48万元。

  2017年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是根据部门2017年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测算。2017年预计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15.86万元,其中:省发改委机关本级905.28万元,委属机关单位41.82万元,委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68.76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具体如下:

  (1)战略规划与实施50万元。主要用于有关规划编制费用,如物流发展规划,西部大开发规划及十三五规划编制等。

  (2)日常经济运行调节57.4万元。主要用于经济运行调节和监测应急及全省煤炭运输、电力保障等。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01.86万元。主要用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工作经费、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经费及专家经费、重大项目前期调研课题专项经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测及省评标专家专项工作经费、高级经济师评审专项经费、内部控制规范及内审工作经费、援藏项目工作经费;《陕西发展和改革》刊物经费;干部培训中心培训收入返还;信息中心办公设备更新及经济社会调研信息系统设备购置于更新、《信息与研究决策》等报刊及重大问题研究调研经费、全省发改系统纵向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经济社会运行信息系统等运行维护费、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办公经费、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经费;政府投资代建制发展问题及陕西代建制管理办法制定、专家库建设及运行费;国外贷款与招商引资专项业务费;全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节能监察经费;项目评审费;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等。

  (4)培训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项目、节能监察培训等。

  2.委机关本级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委机关本级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2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8.19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70.85%,公用经费529.79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0.76%,专项业务经费905.28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8.39%。

  人员经费支出3488.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239.0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万元,住房公积金219.15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529.79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经费。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05.28万元,其中:战略规划与实施50万元,日常经济运行调节57.4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97.88万元。

 

  (三)2017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增减说明

  2017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8189.42万元,比2016年增加299.53万元,增长3.79%。委机关本级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4923.2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93.35万元;委属机关单位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675.8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13.3万元;委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2590.28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07.12万元。

  1.2017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人员经费5929.0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364.9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增加1185.14万元,事业运行增加466.74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30.88万元,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10.9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306.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增加1185.14万元,主要是由于调整工资待遇,行政人员上卡工资及津补贴增加。

  事业运行增加466.74万元,主要由于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增加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增加30.88万元,由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提高,相应增加住房公积缴费基数。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10.91万元,主要由于养老制度改革,原本下卡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现交养老机构发放,财政不再承担此项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306.86万元,主要由于养老制度改革,退休人元退休费用由养老机构负担,财政不再支付离退休费。

  2.2017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日常公用经费944.48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69.42万元。主要由于财政限额控制,根据人员及相关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行政运行减少208.08万元,主要由于经费控制,根据人员和相关标准核定限额。

  事业运行减少80.46万元,主要由于经费控制,根据人员和相关标准核定限额。

  培训支出增加2.1万元,主要由于加强培训,增加培训经费支出。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8.04万元,主要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其他发展和改革支出增加5万元,增加培训中心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3.98万元,主要增加省信息中心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17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专项业务经费1315.86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796.04万元,具体为:由于战略规划与实施减少75万元,主要减少规划编制经费;日常经济运行调剂减少12.6万元,主要减少差旅费等费用支出项目;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增加275.26,主要是增加第八批援藏工作经费,以及信息中心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经费等;培训支出减少3.7万元,主要是减少干部培训中心干部培训经费和节能中心节能监察培训费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230万元,主要是减少政府采购经费;减少2016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7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共计352.64万元。  “三公”经费为221.07万元,其中:机关单位172.58万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8.49万元。较2016年减少101.34万元,下降31.43%。其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88万元,其中:机关单位78万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0万元,较2016年减少3万元,减少3.30%,主要是信息中心减少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7万元,其中:机关单位77万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0.7万元,较2016年减少44.86万元,下降29.4 %,主要由于公车改革减少车辆已经预算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限定标准。

  公务接待费25.37万元,其中:机关单位17.08万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8.29万元,较2016年减少53.48万元,下降67.82%,主要由于经费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控制数。

  会议费116.79万元,较2016年减少42.47万元,下降26.67%,主要由于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和会议规格。

  培训费14.78万元,较2016年减少1.6,下降9.77%,主要由于按照新的培训费管理办法控制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省外贷办、省统建办等3家行政单位及省以工代赈办1家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2.2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96.94万元,下降23.75%。主要由于预算编制方法改变,严格根据人员情况核定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情况。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41万元。较上年减少预算163.91万元,减少60.198%。主要因为预算总数控制,只能满足机关事业基本运行经费,从而减少政府采购。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委部门预算中不包含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