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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请问下暖气管道基础运行费30%是否合理
提交时间 2023-09-14 10:18:26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万科城如园的业主,去年未使用供暖,但是供暖公司说是没有使用供暖也需要缴纳30%的基础运行费,而且后续每年都需要缴纳。我查看了国家发改委的政策文件,并未看到有次收费。另外国家发改委明令供暖建设全程+后续的维护都是国家已经支付费用,无需再向用户收费,对此我不太理解供暖公司的基础运行费,麻烦您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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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

  鉴于供热价格为属地管理,且《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并非由我委出台,具体问题请咨询西安市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