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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会议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量:1,301 发表时间:2021-03-12 17:48

陕发改人事〔2021〕33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3月27日召开。

  (二)会议地点: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宣传教育中心、金桥酒店。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西北二路1号。

  (三)答辩时间安排:参评人员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携带身份证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将于3月25日10时在省发改委官网通知公告栏内和QQ群(604773663、1127615416)内公布。

  二、参评人员范围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参评人员防疫要求

  (一)正常参加评审人员

  1.近14天内未离开陕西省的参评人员。进入答辩场地前测量体温≤37.3℃,查验“陕西健康码”为绿码、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后,方能参加评审。

  2.外省返回陕西省的参评人员。来自低风险地区参加评审人员需提供近14天健康监测情况(见附件2);来自中风险地区参加评审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以及近14天健康监测情况;来自高风险地区参加评审人员需集中隔离14天后,提供解除医学隔离证明;以上人员还需测量体温、查验 “陕西健康码”,合格者方能参加评审。

  3.境外返回陕西省的参评人员。需提供解除医学隔离证明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测量体温、查验 “陕西健康码”,合格者方能参加评审。

  (二)需在隔离场地参加评审人员

  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评审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人员,需提供出院证明、解除医学隔离证明且“陕西健康码”为绿码,安排在备用单人隔离场地进行评审,评委及工作人员同时做好防护。

  (三)因疫情防控要求不适合参加评审的人员

  1.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评审。

  2.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人员。

  3.除“陕西健康码”为绿码的其他人员。

  四、相关要求

  1.参评人员应在评审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防疫工作检查、签到后到等候室等候答辩。

  2.参评人员参加答辩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

  3.请参评人员收到此通知后于3月18日17时前在QQ群(604773663、1127615416)内及时回复“主管单位规范简称+姓名+确认答辩无误”。如有自愿放弃答辩者,请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联系人:王 贤

  电 话:029-63913137


  附件:1.个人健康承诺书

     2.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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