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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人事处 点击量:8,180 发表时间:2020-06-18 11:30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121号)规定,现就省发展改革委补办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办范围

  因丢失、损坏或其他原因,需补办通过省发展改革委评审通过的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

  已取得2018年及以前的高级经济师职称纸质版证书、证书无丢失或损坏的人员,以及已取得2019年高级经济师职称电子证书的人员,无需补办电子证书。

  二、办理流程

  (一)提供补办材料

  1、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关于本人证件丢失情况的说明,以公函形式提供,后附《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

  2、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复印件;

  3、高级经济师评审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者电子版照片。

  6、蓝色背景、JPG格式二寸照片、建议626(高)像素*413(宽)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电子照片文件统一以取得证书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18位)命名。例:张三&61010219XXXXXX2129.JPG。

  以上材料提供一套即可,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第5项若没有,可不提供。

  (二)办理电子证书

  由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负责受理办理电子证书,一般在15日内完成。

  (三)查询打印

  个人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查询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登记表    

  联系人:岳升     联系电话:029-639132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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