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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3季度考核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量:893 发表时间:2021-10-11 11:23

委机关(省能源局)各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委今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2021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工作及2021年第三季度委内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责任考核

  1. 请各相关处室(单位)按照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分工及分解计划(附件1、2),于10月18日18:00前报送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旁证材料。

  2. 工作完成情况旁证材料按照目录名称+印证材料图片(材料首页拍照或截图)的顺序保存为word格式,目录名称应与目标任务一一对应,如涉及多项目标任务,按照分解指标序号分别填写报送。

  3. 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已分解下达,请各相关处室(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二、委内考核

  1. 第三季度委内考核仍以系统测评打分为主,OA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5日。系统登录方式与以往不变,地址为http://59.218.251.48/,登录后进入“人事考核”模块打分。

  2. 请投资处、社会处按照《绩效管理试点方案》要求,在考核系统同步完成绩效考核相关内容。

  3. 按照相关要求,未按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备考核结果的单位将降低优秀比例,请各片组、处室(单位)联络员督促本片组分管委领导、本处室(单位)人员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打分。未按时完成测评打分的个人,取消本季度评优资格。

  4. 请委机关(省能源局)各处室填写“请休假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10月15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

  以上材料均需经本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

  联系方式:霍晓立  63913374    陈媛  63913367



                   人事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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