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热门搜索 : 成品油  光伏  项目 

我省持续深入推进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综合补偿

来源:秦岭办 点击量:46 发表时间:2023-05-09 15:3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2022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补偿力度,提高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切实提高基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能力,切实筑牢秦岭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对涉秦岭39个县(市、区)、6个高新区(示范区、生态旅游区)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测算。省财政厅依据测算结果,分别按一档500万元、二档300万元、三档200万元给予差异化补偿,共落实补偿资金6000万元,覆盖秦岭区域18个县区。补偿资金由各县区政府自主确定支持项目,统筹用于辖区内水源涵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等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监测、维护、修复及其综合管理工作。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持续深化秦岭生态保护纵向补偿是树立“谁保护、谁受益”鲜明导向,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陕西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将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强生态补偿政策统筹,优化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推动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同发力,形成更加完善的秦岭长效保护补偿制度体系,推动我省秦岭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