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标[2022]4号
诺文科风机(北京)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投诉的关于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在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魏墙煤业和可可盖煤矿主通风机采购项目中违反法律程序,恶性竞争和扰乱市场秩序的投诉函收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超过投诉时效”之规定,我委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此函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