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实施意见》(国质检通〔2012〕29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