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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陕南循环发展和一县一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投资处 点击量:2,157 发表时间:2012-11-20 09:46

陕发改区域〔2012〕1582号

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陕政发[2011]54号文件和第七次陕南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我们制定了《2013年陕南循环发展和一县一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2013年陕南循环发展和一县一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陕政发[2011]54号文件和第七次陕南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陕南循环发展、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特制定本指南,作为2013年度陕南循环发展和一县一产业项目申报的依据。
  一、安排原则
  2013年陕南项目安排,坚持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建设与一县一产业发展统筹衔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相互结合,重点支持大园区、大项目建设,支持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的特色产业发展,强力构建强市富民的产业支撑体系。
  主要体现以下原则:
  1、着力推进陕南三大循环经济核心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搭建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
  2、着力推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加快构建有陕南特色的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基地和现代循环产业聚集区。
  3、着力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在陕南的转化应用,大力推动陕南传统产业、一县一产业的改造升级和“品牌”战略的有效实施。
  4、着力推进生态旅游与文化产业加速融合,形成具有国际吸引力的特色旅游文化体系。
  二、支持范围
  (一)循环发展项目
  1、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核心聚集区的路网、管网、标准厂房(孵化器)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园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核心聚集区以外的产业园区原则上不在其中。
  2、承接产业转移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大项目,特别对引进的世界、国内500强企业和省内国有大型企业投资的产业类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3、循环经济核心聚集区内的主导产业项目。包括装备制造及重大技术研发、矿产资源深加工、新型材料、现代物流、中药现代化、有机及绿色食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类别。对拉长产业链条、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重点支持。
  4、重大生态建设、重点景区建设及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项目。对标志性景区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项目重点支持。
  (二)一县一产业项目
  1、导向性和成长性好的项目。重点支持在一县一产业规划的产业链条中投资大、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龙头项目或优势产业链条中的重要项目,促进产业的不断提升和延伸。单一且分散的种植类、养殖类项目原则上不在其中。
  2、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重点支持运用科技成果转化当地资源项目、高附加值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项目、高端科技人才领办的项目等。尤其对市场拓展快、发展前景好的名优产品开发提升予以优先扶持。
  3、自主创业和脱贫致富项目。对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内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自主创业(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和小微企业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三、支持方式
  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资本金注入三种支持方式,加大资本金注入比例。
  1、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按照申报项目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2、资本金注入。对产业化带动作用显著、市场前景较好、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可申请资本金注入。
  3、补助。对重大项目前期、重大科技研发及公益性项目可采取财政补助方式。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陕南各县(区)一县一产业规划》。
  2、申报项目应符合当地实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须有相关证明)。投资结构合理。
  4、申报项目须在陕南三市行政区划内,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13年内能开工的新建项目。
  5、申报企业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应达到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应在60%以下。
  6、申报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原则在一亿元以上,个别成长性项目不得少于5000万元。申报一县一产业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3000万以上,个别成长性项目不得少于1000万元。
  五、材料要求
  1、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并填报《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工艺技术、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市场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申请专项资金的种类、数额和方式等。
  3、资金申请报告附件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或用地预审意见、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意见、环评和能评报告等。
  4、申请贷款贴息的在建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新开工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或承诺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建设。
  5、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申报及审定
  1、申报数额。各市所申报的陕南循环发展项目控制在20个以内。一县一产业项目一个县(区)不超过4个,只能选择一个循环产业体系集中支持,力求突破。
  2、申报程序。拟申报项目由各县(区)政府组织筛选后上报各市政府。各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规划和产业政策对各县(区)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推荐意见;各市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项目筹资情况进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审查意见。各市政府将综合审定后的项目向省陕南循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意见,同时抄送省财政厅。
  3、项目审定。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公示。根据审查结果、项目建设情况和公示情况,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电子版),请于2012年11月10日前上报。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029-87291984  87291904 87291489
       电子邮箱:fgwqyc@163.com
       省财政厅:029-87611220
       电子邮箱:xuyf@sf.gov.cn

  附件:1、2013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2、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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