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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30800000011
发文字号: 陕发改能电力〔2023〕1004 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3-06-09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能电力〔2023〕1004 号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陕投集团商洛发电二期2×660MW工程项目的报告》(商发改字〔2023〕212号)、《关于陕西商洛发电二期(2×660MW)扩建工程项目申报核准的请示》(陕投集团办字〔2023〕7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国家及我省电力规划内支撑性电源建设,保障全省新增电力需求,同意建设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地点位于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 

  三、该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年耗煤量约244万吨,煤源由榆神矿区凉水井煤矿供给,与一期共用既有铁路运输进厂;采用间接空冷技术,年耗水量约187万吨,以商洛市污水厂再生水为生产水源;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设计建设,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以憨水沟灰场为事故周转灰场。

电厂以330或75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陕西电网,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研究审定。

  四、本工程动态总投资约56.07亿元,资本金占20%,由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其他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五、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高效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供电煤耗、污染物排放、水耗等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以内,满足国家最新标准。机组最小技术出力要达到额定出力的30%,并力争进一步提高灵活调节能力。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工作(详见附件1)。

  七、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详见附件2)。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陕投集团商洛发电二期2×660MW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陕自然资源预审〔2023〕22号)、《关于商洛电厂二期2×660MW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复函》(商发改函〔2022〕212号)等。

  九、项目单位要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评估、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严禁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开工。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2301-611002-04-01-210126


  附件:1.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2.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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