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广亮同志挂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23〕18号)

来源:人事处点击量:3,792 发表时间:2023-02-28 15:03

委机关(省能源局)各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于广亮同志挂任陕西省能源局电力处副处长,挂职期限从2023年1月算起,为期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