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271 发表时间:2020-09-14 11:09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304号


中国致公党陕西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大力提高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缩小与周边相邻省份经济差距的提案》(第55号)收悉。感谢对我省城乡居民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居民收入总体形势。收入是民生之源,也是消费之基。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千方百计拓宽收入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十三五”以来,我省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9%,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给整个经济社会带来巨大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较大冲击,企业停工停产停业,劳动力流动受阻,企业用工需求减少,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减少。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6元,同比名义增长0.5%;上半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82元,同比名义增长4.2%。从统计数据来看,二季度明显好于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恢复发展态势。

      二、统筹协调做好全省居民收入工作。在面对多重挑战和困难的大背景下,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出台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应对压力挑战。

      1. 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居民稳定增收。2月份以来,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制定实施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扩就业、提技能、托底保障、增加财产性收入并举,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监测等保障要素促进居民增收。一是加快推动稳工稳产促进就业。分区分级精准有序推动稳工稳产,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恢复生产,电力指数逐步接近去年同期水平,各行业基本达到完全复工水平,为劳动者尽快返岗就业创造条件,以稳就业促进城镇居民增收。二是强化技能培训增加一线劳动者报酬。争取到中央资金2.11亿元用于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等职业技能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三是坚决把兜底保障落到个人。全面落实提标扩面政策,上调265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幅度达到4.98%。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一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向特定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69亿元,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就业20.94万人。四是加大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力度。支持省内科技创新企业紧抓政策机遇,积极推进发行上市申报工作。鼓励上市公司积极研究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进一步调动公司高管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2. 对照贵单位所提建议,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等方面问题,事关全省居民收入工作大局,对推动我省居民收入年度目标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结合全省居民收入工作总体安排逐项进行了研究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高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阶层收入。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采取一系列举措持续推进居民稳业增收工作。一是着力解决贫困问题。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0.18亿元。全省革命老区县贫困人口由2014年年底的300.86万人减少到2019年年底的11.73万人,累计减贫289万余人,贫困发生率由20.59%降至0.8%,老区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二是加强促进居民收入合理增长的工作措施落地和政策研究。印发实施全省收入分配领域2020年工作要点,从持续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稳业增收、完善初次分配制定、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营造良好和环境、夯实收入分配体系建设基础等5个方面提出20条工作措施。按照国家层面安排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省级层面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合理增长的政策研究,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指导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居民稳业增收的务实管用措施。三是推进产业振兴促进居民增收。大力发展“3+X”产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二)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一是积极发挥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支持作用,以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产融合发展、产业链升级等为重点支持方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实体经济,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安排近2亿元支持了66个产业化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将带动社会投资150多亿元,有效示范带动优势产业完善产业链条、提升技术水平。二是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0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99亿元,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居民收入增速稳步提升。2020上半年,陕西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7位,较上年同期上升一个位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 1.8个百分点。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统筹做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部分企业产能尚未完全恢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居民就业形势仍然严峻,这需要我们在后续工作中加以重点关注解决。

      三、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对照您所提建议,持续做好居民增收工作。

      1.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及今后一段时期稳业增收。一是抓好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积极推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地,推动优惠政策精准落地。二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支持省外劳务输出和省内转移就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做好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

      2.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增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群体增收活力,带动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理论研究,加强对增加劳动者报酬、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千方百计提升居民收入。结合《陕西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陕西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等系列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努力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丰富理财、基金等金融产品,有效保护股权、债权、物权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权益,着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研究2020年后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增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群众增收能力。

      4.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筑牢居民增收基础。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持续加大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力度,进一步扩大和稳定就业,以稳定的就业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继续发挥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围绕产业链升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等重点方向促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小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的发展,进一步筑牢居民增收基础。

      5.协助做好困难群体保障。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科学制定并适时提高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