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85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266 发表时间:2020-08-04 14:32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72号


 

袁学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营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长效机制的建议》(提案号859)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度保障为基础。我省已成立了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牵头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两次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通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从源头根治欠薪,建立长效机制,把工作做在平时,通过设立工资专户,委托银行通过工资专户管理平台发放工人工资,把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从制度上保障工资发放,从源头上根治欠薪问题。同时,我们积极配合治欠小组做好农民工资清欠的包抓和督查工作,多次赴省内相关市县开展督导检查,取得较好成效。

      二、诚信体系建设显成效。持续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中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内容,进一步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重点做好政务诚信档案建设、政务诚信评价试点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政府承诺不兑现、政府欠款、“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充分发挥信用治理在清欠工作中的支撑作用。依托信用平台将有关部门认定的拖欠账款失信行纳入信用档案,对相关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着力解决社会特殊群体实际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以政府的诚信施政、诚信执法、诚信履约引领全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

      三、不断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住建部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健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的分级管理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予以惩戒,推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范应用,严禁假借信用评价实行地方保护。

      四、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联动配合。督促地方全面排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对企业的失信事项,积极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面提升政府诚信形象,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同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保障中小企业工程款支付的问题,我委将积极配合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民营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相关制度政策,为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营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着力提升我省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的现实需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注我省营商环境变化,及时向我们建言献策,共同探索制度化普惠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