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66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304 发表时间:2020-09-15 11:14

类  别:A

陕发改办复〔2020〕303号


崔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省推进天然气利用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第6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并能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良性互补。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稳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是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问题的现实选择;是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推进利用天然气,亦可带动相关设备制造行业发展,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号)精神,我省大力推进天然气发展利用,进一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费比重。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研究建立全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体制机制,在条件适合地区积极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借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发挥电力和燃气双重削峰填谷效能,促进天然气季节性均衡消费,缓解天然气保供压力。二是推动延长石油集团和陕西燃气集团利用整合契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天然气供应量。三是加快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我省储气能力,补充天然气需求缺口。四是充分考虑本省实际,印发实施《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将省内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分别按最高7%和6%确定,各低于国家规定1个百分点。2018年,我委又重新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平均降低约6.9分。后续我委将加强成本监审,及时校核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从严控制销售价格。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并在安全和高效上下功夫,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

      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