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2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292 发表时间:2019-11-10 16:09

陕发改办复〔2019〕253号

 

宋阿丽委员: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设立全省统一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和操作标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也是各地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省12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兼容互认的数字证书(CA锁)和统一的交易系统也正在推行与部署,各级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客观存在进展不平衡的问题。

    一、关于交易系统不统一的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6〕12号)“鼓励电子交易系统市场化竞争,各地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对接”的具体要求,基于西安和延安市原有工程建设领域交易系统开发较早、运行良好,且能实现相关信息数据同步传送的工作实际,西安和延安市暂时继续使用原有工程建设领域交易系统。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隶属于延安市住建局招标办,已于2019年3月停止运行,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数字证书兼容互认问题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工程建设领域正在推进解决。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开始对接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易系统,系统部署完成后即可实现有关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工程建设领域已实现单向兼容,全面的兼容互认工作正在推进解决。

    三、操作流程不统一问题

    在全省各行业分类统一交易规则的前提下,各市对操作流程进行了“个性化”的开发部署,有利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简化交易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增进市场良性竞争。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级各行业监督部门完善全省分类统一的交易规则,加强指导各级平台做好简化流程、统一标准的工作。

    同时,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省委、省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深化整合共享,建立健全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并在整合共享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适时推动异地评标和跨区域交易,实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