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3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352 发表时间:2019-08-30 14:37

陕发改办复〔2019〕244号

龚汉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第636号)收悉。我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政府层面诚信透支过大、企业层面商务信用数据库建设严重滞后、个人层面诚信缺失和道德滑坡问题突出的问题,并提出了全面中肯的建议,我们首先对您表示由衷的敬意。现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向您简要汇报。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已具备良好的基础。

    一是建立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组织体系。省政府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改委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统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依托省信息中心设立了陕西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和联合征信中心,承担信用建设具体工作。各设区市均已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并对口设立了信用办和联合征信中心,各县(市、区)也都基本确定了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省、市大多数部门明确了信用工作责任处(科)室,并由各级信用办牵头建立了信用工作联络员制度,促进了各项具体工作的对接协调,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建成了上联国家、覆盖全省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我省从2008年启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站建设,经过不断优化升级,现已形成上联国家、覆盖全省的省、市两级信用信息平台,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比对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系统功能。2018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共开通用户总数1.1万余个,累计归集信用信息总量4766万余条,信用主体数量1537万余个,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04万余条、行政处罚信息28万余条,诚信“红名单”信息1.9万余条,失信“黑名单”信息756万余条。

    三是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省信用法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先后印发了“十二五”和“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了30多部信用建设领域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7年4月18日以省政府令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是全国第一部政府规章层级的信用监管法规制度。另外,我省在制定《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时,都将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作为重要制度纳入其中。目前,我省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公开、使用以及政务诚信建设、企业信用评价、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等信用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为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四是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不断健全。建立信用监管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已成为各级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全省累计已有12个市(区)和18个省级部门出台了信用信息应用方面的制度文件,设立信用信息核查环节,对信用信息应用、信用联合奖惩等工作做出规范,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截至2018年底,信用中国(陕西)网站累计查询(页面点击)数量1668万余次,省、市有关部门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累计查询使用信用信息206万余次。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惠民便企实施方案》,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资质审核、项目审批、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政府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标投标、企业投融资服务、扶贫、审计,劳动就业、工程建设、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评先评优等20多个领域广泛应用,有效促进了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等15个省级部门的业务系统已经与省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全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自动抓取,在从事特定行业限制、政府支持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以及高消费限制等方面进行自动拦截和自动惩戒。目前,已实现20多个行业领域“红黑名单”信息共享,每天黑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数量已达到800余次。

    五是大力开展信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结合中宣部“诚信建设万里行”和省委“陕西新形象构建与传播”活动,联合凤凰网、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举办“诚信陕西,用心而为”主题宣传活动,其中包括各地市信用建设成果巡展,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专题采访。目前专题发布信用建设相关稿件数量200余篇,点击量300多万人次。协调组织各单位参加“新华信用杯”全国诚信人物、信用案例、微视频征集活动。其中榆林市委宣传部报送的《步履不停》获微视频大赛最佳主题奖。举办失信企业诚信教育和信用修复培训班,对相关领域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工作。

    六是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在政务诚信领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的第二批失信政府机构名单,督促我省12家失信政府机构落实整改要求,有5家政府机构履行了法定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在涉金融领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的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我省1514家失信企业中,有114家失信企业(其中1家失信关联黑名单企业、105家工商异常名录企业、8家非法集资预警企业)完成整改, 1330家失信企业(其中6家失信关联黑名单企业、1321家工商异常名录企业、3家非法集资预警企业)依法依规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治理完成率95.4%。在电子商务领域,制定了《陕西省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及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立了陕西省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和失信治理工作组, 成立了全省“反炒信”联盟,对列入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已初步形成了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协同管控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财政性资金使用领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国防科工办、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财政性资金股权投入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提示函》,并提请各市、县有关部门指导、督促60多家相关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另外,省文明委对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在全省19个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在提案提出的中肯建议,结合中、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按照“查漏补缺、健全机制、强化应用、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强化信用约束和惩戒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让信用有价值、失信受惩戒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

    一是创新推进信用信息的开发、应用和服务。建设完善社会主体信用档案系统、智能化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大数据信用监测预警系统、个人诚信评价系统、政务诚信监督评价系统、“信易贷”融资服务系统,以此为基础实现全省信用信息的充分共享、深度开发和广泛应用。

    二是探索建立“信易贷”融资服务新模式。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信息共享、信用支撑、合作多赢的“信易贷”融资和风险管控新模式,推进增信服务产品创新,加快“信易贷”平台建设,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助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是推进信用服务创新和信用惠民便企。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依托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评价系统,采用公益性服务、智能化在线评分、评价结果高频率动态更新的方式,开展综合性公共信用评价。结合公共信用评价和各领域诚信“红名单”认定工作,研究制定信用惠民便企总体行动方案,联合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成立信用惠民联盟,依托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建立信用惠民便企服务系统,积极创新和拓展惠民便企应用场景。

    四是加强示范创建和诚信宣传。常态化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和信用体系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

    我们相信,在中、省各级政府部门的不断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下,社会诚信问题正在逐步得到改善。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及时得到您的指导和帮助,促进诚信陕西建设不断科学发展。

此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