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456 发表时间:2019-09-11 14:11

陕发改办复〔2019〕247号

程希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做好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第4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长安城遗址现为我国规模最大、遗迹最丰富、保存最完整的一处古代统一王朝的都城遗址,在中国古代都城发展史乃至世界城市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省、市政府十分重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2010年7月,省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11年1月,省政府11次专题会议决定,组建成立了以主管省长为组长的省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2012年8月,成立了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根据委托权限行使文物保护等行政管理职能,通过了《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实施方案》。

    由于汉长安城遗址已经位于城市建成区,为适应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缓解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2013年4月2日,在国家文物局、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关于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原则同意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此次修编工作由西安市政府具体负责,西安市在充分沟通各部门、区政府、管委会的意见基础上,吸纳或部分吸纳了多项意见建议。如总规划范围面积由原来的75.02平方公里改为59.39平方公里等。目前《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完成,省文物局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先后三次赴国家文物局汇报修编情况,修编后规划已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您提出的“将汉长安城特区确定为国家级特区,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重点就遗址保护定位、方向和重点任务予以明确,并建立高效快捷的协调推进和资源保障机制”的建议,待国家文物局批复通过《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后,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申报工作,力争使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获得国家层面的支持并纳入国家战略规划。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