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9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343 发表时间:2019-09-11 17:24

陕发改办复〔2019〕249号

苏军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落实产教融合的提案》(第8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也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热点议题。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加快破解制约产教融合的政策瓶颈,国家制定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深化产教融合对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我委牵头编制了我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办法,现已印发。在我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办法中,搭建双向对接平台是重要内容。我省计划通过搭建产业人才需求征集平台、产业技术需求对接平台,依托高校、工业研究院、中国西部创新港等机构,通过组织各类产教融合对接活动,组织学校和企业、产业园区等各类主体在教育培训、项目合作、技术研发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助推校企双向对接,畅通校企合作通道。并且强调要强化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以改善校企合作“学校热、企业冷”现状。与此同时,我省职业教育厅际联系会议制度正在由省教育厅牵头建立,我委已将意见和人员信息反馈省教育厅,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产教融合各项工作,促进产教融合对接,以开放理念、创新性模式、扶持性政策为引领,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升人力资源供给质量,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三个经济”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