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7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436 发表时间:2018-06-02 17:22

陕发改办复〔2018〕240号

赵宝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建设关中城市群物流中心的建议》(第4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我省已经出台的《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陕政发 〔2015〕37号)中,明确了全力构筑我省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以西安为核心节点,宝鸡、榆林、安康作为一级节点。支持宝鸡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能力,加快推动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建成国家西部商贸物流中心,交通物流枢纽。

    我委支持陈仓区结合阳平铁路物流基地发展现代物流业,也将在物流项目建设上给予一定支持。今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陈仓区上报的宝鸡市肉品冷链物流二期项目和宝鸡物流电商产业园项目两个项目,我委正在进行项目审查,待项目手续完善后将优先予以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