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390 发表时间:2018-06-02 17:07

陕发改办复〔2018〕236号

高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快递物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第2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别对待,解决快递车辆市区通行问题。按照文件精神,交管部门将继续落实好快递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对快递车辆实行统一标示、指定类型,并允许在限行路段、区域优先安排通行时间、路线。各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

    二、关于规范管理,解决快递进校园的问题。按照文件精神,省邮政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应当协调支持快递企业在高校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递墙”,并鼓励高等学校配套建设适当的快件用房,着力解决快递进校园的问题。

    三、关于创新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问题。按照文件精神,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提升快递效率,鼓励建设快递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支持大数据技术在快递领域广泛应用,利用商务大数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方式创新。二是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应用电子商务,推进实施“电商下乡”工程。引入知名电商在陕设立运营中心或独立核算机构,建设区域型中转仓,推行“干线物流+中转仓+快递”模式。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放宽抵质押要求,开展适应快递业特点的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结合大数据发展,发展信用贷款。四是整合邮政、商贸、供销等公共资源,支持“交邮合作”,实现客货运输站点、农资配送点、村邮站和快递服务点“多点合一”,提高农村快递配送网络覆盖率和使用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