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320 发表时间:2018-06-04 17:05

陕发改办复〔2018〕100号

张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榆林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第2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地处西部地区的我省来说,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重点,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你提出的搞好居住条件改善、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措施的建议,都是符合我省实际,也是当前工作重点,在工作中认真考虑和充分吸收的内容,采取可行措施,切实提升我省人居环境水平。

    近年来,我省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突破口,以生态创建为助推器,牢固树立城乡环境一体化治理新思路,全面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环境质量改善。以村庄道路、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村庄绿化等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力度,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点,改善效果最直观,农民感受最明显。你提案中的提出的支持榆林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是符合农村环境整治特点的面上行动,对我省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充分吸收你的建议,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进程。

    当前,省政府正在编制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在行动方案编制中,积极协调住建、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充分吸收你的提案建议,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我省陕北、关中、陕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针对不同地区提出不同的整治任务和整治标准,加快补齐我省人居环境短板。同时,各地将有针对性地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我们也将积极建议地市,把你的这些好的建议请他们予以吸收,切实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凝聚各方智慧,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

    感谢您对我省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推动我省发展建言献策。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