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7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398 发表时间:2018-06-04 17:01

陕发改办复〔2018〕98号

李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陕甘宁联合实施黄河引水工程的建议》(第5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北地区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是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延安西北部的吴起、志丹两县,以及榆林市西南部的靖边、定边两县,水资源短缺和水质超标问题尤为突出。多年来,我省一直在规划研究陕北黄河引水方案,为解决陕北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问题,曾提出西线大柳树引水方案。

    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在开展盐池、同心、红寺堡3县区供水工程前期工作。省水利厅已与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厅进行了座谈协商,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厅表示可以考虑增加引水量,将陕北部分县区纳入受水区范围,同时将工程更名为陕甘宁革命老区供水工程,以便争取国家支持。工程规划在宁夏中卫市黄河黑山峡大柳树附近引水,供水范围扩大为宁夏吴忠市利通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定边县,延安市吴起县、志丹县,甘肃省庆阳市等;规划到2020年,年供水总量2.4亿m3,其中陕西省1亿m3

    按照省政府的安排,我委将会同省水利厅积极推进陕甘宁革命老区供水工程前期工作,抓紧与宁夏等相关省区对接,就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方式以及工程供水范围、水量分配、线路布设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尽快拟定工程方案,达成合作协议,促使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启动,争取早日见到成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