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321 发表时间:2018-06-04 16:58

陕发改办复〔2018〕97号

董志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白水县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的建议》(第5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白水县地处关中北部,水资源十分贫乏,已建水源工程不能满足农业灌溉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缺水是制约白水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重要因素。为此,白水县立足本地水资源条件,积极规划水源工程,拟建设北洛河腰家河引水工程以及城北等5座水库。

    我委积极支持白水县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请白水县按照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鉴于白水县拟建重点水源工程较多,建议统筹考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科学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要求,区分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我委会同省水利厅将加强指导协调,促使白水县规划的重点水源工程早日立项建设,并视省级财力状况给予投资补助,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渠道给予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