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436 发表时间:2018-06-04 16:54

陕发改办复〔2018〕94号

杨成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榆林黄河东线引水工程建设的建议》(第2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市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是制约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发展的关键因素。“十五”以来,榆林市开工建设了李家梁、瑶镇、采兔沟、王圪堵水库以及定边引黄供水续建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有力保障了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用水需要。然而,从规划需求和当地水资源条件看,中远期只有从黄河干流引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发展用水问题。

    多年来,榆林东线黄河引水曾规划研究过龙口引水、大泉引水、万镇引水等方案。去年下半年以来,榆林市提出了马镇引水方案,规划从神木市马镇黄河干流引水,总引水量5.7亿立方米/年;工程拟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引水量2.9亿立方米/年,引水至榆阳区石峁水库,输水线路长120公里,工程估算总投资113亿元。目前,榆林市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水资源综合规划,比较论证引水工程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前期工作。我委将加强协调指导,加快推进榆林东线黄河引水工程前期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研究办理项目审批事宜,促使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并视省级财力状况予以投资补助。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