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6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352 发表时间:2018-06-08 11:00

陕发改办复〔2018〕35号

张骁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延安列为国家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改革试验区的建议》(第5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资源型城市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十三五”以来,在中、省、市三级系列扶持政策有效激励下,资源型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产业转型迈出新步伐,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为统筹推进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国务院于2013年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这是我国首次出台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并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了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其中,延安市被列为成长型城市,铜川市被列为衰退型城市。

    成长型城市资源开发处于上升阶段,资源保障潜力大,经济社会发展后劲足,是我国能源资源的供给和后备基地。按照国家分类引导各类城市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形成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基地。提高资源开发企业的准入门槛,合理确定资源开发强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提高资源深加工水平,加快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积极谋划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处理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使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同步协调发展。衰退型城市资源趋于枯竭,经济发展滞后,民生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大,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难点地区。应着力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失业矿工再就业,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废弃矿坑、沉陷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扶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逐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汇报衔接,得到的回复是:《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后,国家原本计划在资源成长型地区设立转型升级试验区,在资源衰退型地区设立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后来根据中办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暂缓成长型地区的试点示范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为延安市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