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2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453 发表时间:2017-06-01 14:21

陕发改办复〔2017〕211号

苏秦委员:

    您提出的《促我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一步深入的建议》(第6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产能严重过剩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导致了企业投资经营信心下降;去产能外溢效应显著,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牵引性。因此,“去产能”连续两年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列为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从您提案中涉及的内容看,您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过剩产能行业发展情况、化解过剩产能的体制机制等情况非常熟悉,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得很透彻,分析的很准确,相关建议针对性也很强。我们表示赞同。

    2016年,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我省与国家化解过剩产能部联席会议办公室签订了去产能《目标责任书》。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是:2016-2020年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不低于70万吨,2016年完成全部压减任务;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是:2016-2020年压减煤炭产能4725万吨/年,2016年完成化解过剩产能2068万吨/年,并将渭南、陕南地区矿井煤质相对较差,机械化程度不高的煤矿列为去产能重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去产能工作,国家相继出台了财政、国土、人社、质监、银行等8个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级相关部门也出台8个落实文件,从职工安置、土地使用、资金奖励、产业升级等方面给出了具体政策保障措施。我省已全部完成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压减任务,并通过国家抽检验收,获得国家奖补资金183676万元,全部用于4.24万人职工安置工作。

    2017年,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一是完成煤炭行业压减任务不少于75万吨/年;二是打击取缔“地条钢”生产,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近期,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推动钢铁行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陕政发〔2017〕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8号),加快推进我省过剩行业企业重组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有色金属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加快落实符合政策的有色企业全电量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在今后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吸收您的建议,推动我省过剩产能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