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4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444 发表时间:2017-09-30 14:19

陕发改办复〔2017〕210号

 

尊敬的吴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钢铁煤炭去产能建议》(第3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到的“煤炭去产能要坚持扶优劣汰、去产能奖补政策要体现差异化、安置职工要与当地城镇化建设统筹结合”等建议,非常客观、务实,对我省煤炭行业去产能相关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领会,统筹考虑,在煤炭去产能工作中积极推进经济崛起、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您所提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与省级多个部门进行了研究学习,协商答复内容。

    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是我省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省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煤炭经济战略北移重要举措,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布后,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发改委、工信厅、省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煤管局、陕西煤监局等15家单位为成员的陕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指导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和综合协调工作。2016年5月1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与省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定了2016-2020年我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101处,4725万吨的任务目标,形成了分年度引导退出煤矿时间、任务表,且报备国务院。2016年8月26日,省政府与榆林、延安、铜川、渭南、咸阳、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市,韩城市,神木县人民政府,陕煤化集团公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夯实责任,确保我省2016-2020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圆满完成。2016年我省完成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62处,2934万吨,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报表彰。

    建议中提到:一“煤炭去产能要扶优劣汰”建议。我们对在去产能中拟关闭的煤矿中进行了认真梳理,基本上都是落后产能。近期,澄城县拟利用剩余的未列入国家产能退出计划且安全条件相对较差、资源接近枯竭、管理水平相对较弱的煤矿,与已列入2016年产能退出的国有澄城县石家坡煤业公司和澄合矿业公司二矿实施资源优化和布局调整。关闭安全条件差、机械化程度低的煤矿,保留安全条件好、机械化开采程度高的国有澄城县石家坡煤业公司和澄合矿业公司二矿就是扶优劣汰的典型案例。目前,正在加快向省政府和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待批复后组织实施。二去产能奖补政策要体现差异化建议。中央预拨我省2016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奖补资金13.7亿元,已通过省财政拨付各有关市、相关企业,中央明确,奖补资金主要用职工安置。我们了解到,部分企业在使用过程中,部分资金用于解决本企业债权债务和他用,用途不当,目前,正在商省财政尽快制定办法,既能落实中央精神,也能使退出产能煤矿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同时,在中央奖补资金外,我省也出台了40万元/万吨省级配套奖补资金政策,在近期拨付。在金融配套支持方面,国家有关部门也积极考虑,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文件。三安置职工要与当地城镇化建设统筹结合建议。去产能职工安置分流和再就业工作,关系到就业局势和社会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2016-2020年,全省化解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12家,其中钢铁企业3家,煤炭企业(煤矿)109家,涉及企业职工总人数8.15万人,其中,钢铁企业职工1.11万人,煤炭企业职工7.04万人,企业职工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面对压力,陕西省人社系统立足工作职能、夯实责任、创新政策、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截至2017年8月,全省共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5.66万人,完成2016-2017年目标任务6.29万人的89.9%,占全省5年计划去产能企业职工总数8.15万人的69.4%。为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我省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突出三项机制,推动职工安置。省人社厅专门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11个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同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定期部署安排,及时研究分析,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去产能企业和职工信息录入工作,依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信息系统,建立并完善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月报制度,指导各市对企业职工就业情况数据进行监测管理,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健全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制定相关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开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定期监测,积极稳妥处置突发事件。二是加强数据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在全省去产能职工安置总体目标任务确定前,主动作为,提前行动,组织各市人社部门对全省126家钢铁、煤炭企业开展情况调查,涉及职工近18万人,初步摸清企业职工和企业欠薪欠保等债务情况。同时,按照人社部要求,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了8万多名企业职工实名信息录入工作,实行职工安置情况信息月报制度,按时向人社部报送职工安置情况统计,受到人社部通报表扬。三是完善创新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专项政策。先后印发了4个政策性文件和7个业务指导性文件,重点在职工就业安置、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障衔接、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6项细化措施。创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将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额度由50%提高到80%,对累计欠费不超过5年的企业,可在签订缓缴协议后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016以来累计对全省87家去产能企业给予稳岗补贴6522.2万元,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和促进就业作用。开展职业培训,制定实施去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重点对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转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开展创业培训,截至目前,全省共为2.18万名去产能企业职工开展了职业培训,支出就业培训专项补贴约2000多万元。落实就业政策,各级人社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充分运用好企业内部挖潜、转岗就业创业、允许内部退养和公益岗位兜底四条主要安置途径,并结合实际创新扩展安置渠道,确保企业职工就业有渠道,生活有保障。2016年以来,我省先后分两次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共安排1.8亿元,用于支持去产能职工安置过程中的就业创业培训、创业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等;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省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期两年,预计可为企业降低成本约32.5亿元;铜川市还因地制宜,变废为宝,利用首批去产能关停的王石凹煤矿现有办公、生活设施,打造王石凹煤矿遗址公园,可带动就业2000人,使矿区富余人员得到有效安置。四是注重优化服务,防止规模性裁员。搭建供需平台。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做好就业岗位信息对接,组织开展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专项服务,与省内外用工企业搭建供需平台,全省共组织开展了50余场“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专场招聘活动,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陕煤集团王石凹煤矿作为去产能关闭煤矿是国家“一五”时期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由原苏联列宁格勒设计院设计,1961年11月20日建成投产,是当时西北地区第一座最大的机械化矿井。王石凹矿深厚的历史文化、丰富的人文景观和鲜明的苏式建筑风格,作为工业遗址旅游和“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项目已列入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现已进入采购公开招标阶段。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以后一如继往的支持与理解去产能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