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51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447 发表时间:2017-06-01 11:47

陕发改办复〔2017〕199号

 

惠曙光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省政府出台接地气、可操作性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政策》(第5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商业银行开发一些新的信贷产品和服务,确保有前景、效益好的企业能够及时融到资金;让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民营企业及时得到贴息;对中小民营企业扩大贷款贴息的范围和力度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省政府决定拿出10亿元财政资金,对民营企业生产性项目投资贷款进行贴息,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信心,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这项工作才作第一批,您所说的情况我们工作中也遇到了。为确保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落实,我们对您的建议将认真研究和吸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三、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大力度,努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一是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落实中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激发企业家精神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在水电燃气、供热供暖、管网建设等领域向民营企业推介一批盈利空间可控、回报预期显著的PPP项目,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保障民营资本收益。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二是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以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股权转化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增资扩股及经营管理。在能源化工、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民营企业航母。引导民营、中小企业与丝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推进组团境外发展。推动民营、中小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在竞争中求发展。三是加大资金支持。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申报发行。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开发、技术改造、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等项目建设给予支持,推进产业升级。推动中小企业联合、兼并,提高与大企业的配套协作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100户中小企业营业收入翻番,加快发展。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