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441 发表时间:2017-06-01 17:17

陕发改办复〔2017〕112号

 

雷媛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煤炭下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3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现行煤炭产业政策,煤炭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权限在国家,《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明确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增加了新建项目的审批难度。我们将会同陕煤化集团,按照国家减量置换等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山阳煤矿等未批先建项目补办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取得国家核准后恢复建设。

    关于由陕煤化集团投资建设2×66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项目,考虑60万千瓦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矸石机组在全国尚处于示范阶段,我们建议陕煤化集团对渭北澄合、蒲白矿区低热值煤资源及项目布局统筹研究,坚持集约、高效、环保的原则,就近保障城市供热,确定电源建设规模、布局等,并进一步落实煤源、水源和环境容量等条件。目前陕煤化集团正在统筹研究项目布局、建设规模等,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

    关于在合阳县布局40亿方煤制气项目问题,“十三五”期间,国家对煤化工的定位是升级示范,通过编制规划、提高技术指标要求、实行严格的环保标准等措施对项目全程进行严格把关,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要求,煤制油、煤制气项目核准权限属国家能源局。2017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明确在我省榆林规划建设40亿方煤制天然气项目,其他区域目前未规划布局煤制天然气项目。综合考虑以上情况,请合阳县结合国家煤化工产业发展要求,就建设煤制天然气项目有关选址、水资源、环境容量等条件充分研究论证,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将该项目列入国家后续规划后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