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19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514 发表时间:2017-07-03 15:50

陕发改办复〔2017〕96号

 

王维建代表:

    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我省治污降霾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今年年初,我省召开了治污降霾工作会议,会后印发了《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2号),其中涉及9个专项方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也有很强的针对性。根据省发改委职能,我对您提出的建议做如下答复:

    一、国家每年都对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专项投资,2017年就对我省39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投资2亿元,有效支持了前期手续齐全、当地发展迫切需要的污水垃圾项目。同时,中央预算内项目国家投资比例为60%,也极大缓解了各地财政压力。

    二、近年来,国家着重在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环境治理领域项目上推行PPP模式,吸引了来自民间的大量投资建设公共服务类项目,购买垃圾处理服务也由我省物价局统一制定了价格标准。2017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下发了有关垃圾分类处理的行动方案,我省也在积极编制符合我省实际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的分类处理、循环化资源化利用也将纳入此实施方案。

    相信随着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实施运行、垃圾资源化利用成本的降低以及国民素质的不断提升,垃圾处理服务一定会成为新的产业增长点。再次谢谢您的关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