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0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669 发表时间:2016-06-23 17:52

陕发改办复〔2016〕224号

郭必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安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的建议》(第7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延安既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资源丰富、文化厚重、交通便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优势。“十三五”期间,被赋予了转型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积极融入全省“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构建“一带一路”交通商贸物流、国际产能合作、科技教育、国际旅游、区域金融五大中心。经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我们在《实施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延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五大中心建设的表述中提出将延安打造成西部地区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加快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延安与沿线国家在新能源资源开发、新能源技术交流、新能源贸易等方面合作;支持延安大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沿线国家开展各种教育、科研、培训活动,并参与我省“一带一路”智库建设;以延安革命圣地为龙头,做大做强“红色”旅游,依托黄土文化、塞外风光和大漠风情,助推特色“黄色”旅游,提升延安的影响力,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同时,我们也十分关注延安市重大工程建设,在能源化工、基础设施、文化事业等方面给予了倾斜支持,其中包海高铁通道西安至延安段已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规划,全国大数据(延安)基地项目也在积极申请纳入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范畴。今年5月份丝博会暨西洽会期间将召开陕闽“一带一路”建设交流合作座谈会,我们特增加了延安市参会,进一步加强对延安的宣传推介力度。

    感谢您对我省“一带一路”建设的关心和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继续关注延安发展,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促进延安在全省“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