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9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608 发表时间:2016-06-03 17:45

陕发改办复〔2016〕220号

申来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建议》(第4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已成为当前外贸的一大亮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有利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2014年3月争取开展了西安跨境电子商务试点,2015年4月制定实施了《关于印发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业务职责,为推动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我委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相关省级专项资金等渠道,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快完善客货运航线网络,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

    您在提案中提出我省急需开辟新的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并详细提供了三种物流解决方案,我们认为对我省跨境电商发展非常具有指导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四方面建议,我们向西安海关、西安国际港务区等单位详细了解了情况。就非邮政企业承运西安跨境出口包裹业务问题,只要企业满足跨境快件运输要求,均可申请开展此项业务。就非邮政物流企业在咸阳机场集包转关、集中发运问题,在现有管理模式下,此项业务难以开展。就跨境电商补贴问题,西安国际港务区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就国际航线补贴问题,省市财政对我省开放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客货运航线均有适当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