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1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604 发表时间:2016-06-03 17:21

陕发改办复〔2016〕210号

肖云儒委员:

    您提出的《“气化陕西”工程向有条件的村镇逐步推进的建议》(第5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省“气化陕西”工程确定了明显成效,2015年天然气消费量达72.92亿方,同比增长16.4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已建成投运长输管道超过3000公里,初步构建了全省11个市(区)107个区(县)“一张网”的输配体系。但也应看到,在推进“气化陕西”中仍面临许多难题亟待破解。天然气消费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比例仍然较低,与经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燃气基础设施仍然不足,38个县尚未实现管道气气化,储气设施仍无法满足调峰用气需求。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在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切实推动“气化陕西”工程向城镇逐步延伸。在“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坚持绿色惠民,全面落实燃气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大力实施天然气通镇(村)工程,以省级重点示范镇、旅游名镇、移民搬迁项目等为重点,加快乡镇气化步伐,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针对乡镇(村)人口规模有限,市场分散,用气需求偏小,远离长输管道沿线,气源无保障等特点,研究了多种乡镇气化模式,鼓励城市燃气企业充分依托现有长输管道、LNG生产、加气站和储气调峰设施,将附近可实施气化的乡镇全部实施气化。

    二是将气化乡镇作为 “气化陕西”二期工程的重点,明确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30%的乡镇全部实现气化,气化农村人口达5万人以上。同时,在我省“十三五”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中,要着重加快乡镇气化步伐,到“十三五”末,实现247个乡镇气化。

    三是要求各市将乡镇农村气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编制相应具体实施规划,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按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目前,铜川、延安等地以将气化乡镇农村列入了PPP项目,并与当地城市燃气企业签订了相关协议,我委将其成功经验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

    四是积极争取乡镇农村气化资金支持。气化乡镇是我省重大民生工程,但因投资大、回报低,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为持续推进气化乡镇工程,我委将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气化乡镇财政补贴,努力实现燃气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