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587 发表时间:2016-06-04 17:18

陕发改办复〔2016〕6号

朱忠孝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渭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建议》(第3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渭南市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在建立能源汽车产业园、新能源公交汽车运行监控平台、新能源汽车公交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您们所提三点建议,我们均表赞同,将从发改委职能出发,从多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1.支持将渭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列入“十三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工业发展规划,给予重点支持。

    2.支持渭南市围绕新能源汽车引入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形成竞争优势。支持渭南市设立“石墨烯电池”研发中心,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规划布局、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3.对渭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在省级产业引导资金、省级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申报国家核心竞争力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