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706 发表时间:2016-06-04 17:15

陕发改办复〔2016〕7号

王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咸阳农机工业发展的建议》(第3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咸阳是我省重要的农业机械研发生产基地,在咸阳建设农机装配物流产业园很有必要。我们愿与省工信厅、省农业厅共同合作,了解相关情况,从各自职能出发给予支持。

    一是在规划上支持。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争取将产业园列入“十三五”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作为全省现代农业机械发展的重点。

    二是在改革上支持。对于园区内建设的重点农机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和依托骨干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的面向行业的重大产品研发、物流服务平台项目,积极协助企业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对建设符合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支持方向的项目,优先推荐给予支持。

    三是在服务上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协作配合,积极协调争取将救援中心项目落户咸阳。具体事项请项目单位直接联系,我们将主动、积极的做好服务。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