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676 发表时间:2016-06-04 17:14

陕发改办复〔2016〕8号

吴战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中韩产业园的建议》(第6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委及时与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联系,与咸阳市发改委、招商局和高新区座谈,了解韩国企业在陕发展、咸阳设立“韩国产业园”等情况。指导咸阳市编制中韩产业园发展规划,督促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韩国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目前,A、B两区概念性规划已编制完成,孵化基地、企业孵化中心正在建设,招商工作也有进展。

    2016年,我委将会同省商务厅、工信厅等部门,大力支持咸阳中韩产业园建设。一是指导咸阳市明确支持韩国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韩国企业到咸阳落地; 二是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韩国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欢迎韩国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来陕投资发展,既可征地建厂,也可入住标准厂房,还可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督促咸阳市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四是指导咸阳市积极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并争取国家相关资金支持园区建设。

    对于您提出的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支持大西安(咸阳)文化体育功能区(咸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韩产业园B区)与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共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综合保税区,我们认为思路是对的,这对于咸阳对外开放、产业发展是有利的,也符合西咸一体化发展方向,应当支持推进。我们将请咸阳市加强研究,与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搞好磋商。我委将积极推进,协调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给予支持。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