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655 发表时间:2016-06-04 17:13

陕发改办复〔2016〕9号

禹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安康高新区建设的建议》(第2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高新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建议将高新区建设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政策和相关产业项目方面重点支持安康高新区;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使高新区成为产业创新的集聚区;改革传统管理模式和科研激励机制,促进产学研用的融合,推进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加强高新区间的合作与协同发展,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与团队。您对安康高新区发展的建议全面,也是我们应该开展的工作。

    去年,我委安康市政府结合当地独特资源优势,提出在安康高新区内建设富硒高技术产业基地。旨在以创新为引领,以科技为依托,以市场为主题,以企业为主体,加强开放合作、高端发展的路径,致力于研发生产世界一流品质的高端富硒产品。我委积极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部门意见,报请省政府得到批准。您对安康高新区建设的建议与富硒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思路相吻合且有完善。我们将注重与“一带一路”战略的结合,积极推进安康高新区企业的高技术项目申报与实施,帮助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我们也将通过向国家和省级部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的基金(如陕西医药产业发展基金等)推介安康高新区企业和项目等形式,争取资金方面的支持。我们也积极联系安康优势产业相关领域国内外著名专家,协助高新区引进高端人才和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更多的建议,欢迎与我们沟通衔接。我们将及时吸收、采纳您的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