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705 发表时间:2016-06-04 16:55

陕发改办复〔2016〕14号

尊敬的孟平代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您所提的《关于支持安康加快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现对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政策和资金支持。过去两年多时间里,特别是自去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批复安康市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方案以来,安康市紧抓机遇,把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作为引领性、综合性、创新性工作来抓,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也得到中省高度关注和支持。目前,中、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均已印发实施,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的产业、土地和财政等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试点区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积累经验。我委将继续关注国家政策动态,紧抓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设立主体功能区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和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等机遇,支持试点确保生态安全,发展适宜产业,提高人民福祉。同时,积极支持安康等秦巴山区各市县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关于设立国家级陕南生态示范基地。此项工作重点是强化项目支持,我们正在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工作,并在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抓好陕南富硒有机食品等特色板块发展,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富硒食品等产业,部署了安康富硒食品产业园、月河川道产业经济带、月河补水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这些工程将为推进安康市绿色循环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打造国家级富硒产品物流园区。安康市是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的全省一级物流节点城市,下一阶段,我们将积极利用中省相关资金统筹支持安康市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安康市物流基础设施,将安康打造成为秦巴区域交通物流枢纽。同时将指导安康有关部门按照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关于加快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科学布局推动重点物流园区和项目建设。此外,我们还将抓住国家专项基金建设机遇,加大对旬阳县白柳铁路物流园等一批物流项目的支持力度。

    最后,再次对您关心安康加快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表示感谢!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