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924 发表时间:2015-07-09 17:37

陕发改办复〔2015〕246号

 

穆新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华能铜川电厂二期项目列入全省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提案》(第7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华能铜川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是我省“十二五”规划关中地区骨干电源项目,2012年国家已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后因项目环评和接入系统审查等影响推进。

    2014年,华能铜川电厂率先开展一期2×66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测试主要污染物排放远低于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同时,对二期项目也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进行优化,并强化煤场、灰场等环保措施,目前项目环评已上报省环保厅待批。考虑该项目建设条件优越,对促进铜川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给予积极支持。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的要求,我委已经核准铜川电厂二期工程,省环保厅正在研究批复该工程环评报告,同时我委督促项目业主加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下半年开工建设。

    电厂铁路专用线项目,2013年省发改委已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目前已取得省级部分支持性文件,项目环评、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省级各相关部门正在办理,预计年底前完成。待条件具备后,我们将抓紧给予核准,并协调线路过境地市给予支持,共同推进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