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7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962 发表时间:2015-05-30 17:39

陕发改办复〔2015〕182号

张民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工建设关中城际铁路咸阳机场至法门寺段暨将法门寺至宝鸡段列入规划的建议》(第278号)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际铁路建设需先由国家批复线网规划,再由省内核准并组织实施具体项目。去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批准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2014年-2015年开工建设西安北至咸阳机场、西安至铜川城际铁路,“十三五”期间启动咸阳机场至法门寺、西安至法门寺、阎良至咸阳机场城际铁路,同时要求具体项目实施时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落实好资金方案、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目前,西安北至咸阳机场城际铁路经省政府多次协调,组建了项目公司并开工建设,西安至铜川城际铁路由我委牵头委托设计部门启动了前期工作,正在招募相关投资人,咸阳机场至法门寺、西安至法门寺、阎良至咸阳机场城际铁路3个项目作为我省“十三五”建设项目将予以重点考虑。对于您提出的将法门寺至宝鸡城际铁路纳入“十三五”规划建设事项,由于该段线路不在国家批准规划之中,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困难很大,对此,我们将结合城际铁路建设进度和资金筹措情况,尽快启动关中城际铁路网第二轮规划研究,届时将按照您的意见,将法门寺至宝鸡段城际铁路纳入并争取国家批准。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