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2,812 发表时间:2015-05-30 16:33

陕发改办复〔2015〕81号

 

 

陈璇代表、张国瑜代表:

    您好!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商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85号)收悉,经研究,就其中建议的加大商洛市退耕还林扶持力度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退耕还林还草是我国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上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为增加林草植被、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借鉴上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经验,国家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避免搞“一刀切”、强退强推;二是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实地情况,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不限定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三是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上述耕地中属于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商洛市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肩负着“一江清水供北京”的重任,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一直是我省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启动为商洛市加快生态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遇,国家文件中也明确将丹江口水库及上游区域15-25度坡耕地作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对象,我委将积极支持商洛市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

    为争取更多的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建议你市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统筹土地利用规划,落实退耕还林工程用地。由于国家严格限定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必须在非基本农田上实施,因此非基本农田面积就成为控制各地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重要因素,建议你市在摸清本市基本农田面积及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属,酌情向有关部门申请调减基本农田面积或者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为退耕还林还草腾出更多的土地空间。二是加强协调,做好前期工作。由于各市每年上报的退耕还林还草年度建议计划是我委安排当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重要依据,因此请你市提前谋划,自下而上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和可能由市级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好退耕还林还草年度建议计划,并按时间节点上报省级相关部门。三是扎实做好工程实施工作。前一年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实施成效也是安排下一年度任务的重要依据,请你市认真做好已下达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实施工作,与移民搬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有机结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争取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前列。

    我委将积极协调其它省级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在任务申报、年度计划下达等环节,最大限度争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商洛倾斜,支持商洛生态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