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2,840 发表时间:2015-05-30 17:26

陕发改办复〔2015〕49号

穆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启动西安-户县-周至-眉县-法门寺线城际铁路建设的建议》(第721号)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际铁路建设需先由国家批复线网规划,再由省内核准并组织实施具体项目。去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批准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2014年-2015年开工建设西安北至咸阳机场、西安至铜川城际铁路,“十三五”期间启动咸阳机场至法门寺、西安至法门寺、阎良至咸阳机场城际铁路,同时要求具体项目实施时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落实好资金方案、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目前,西安北至咸阳机场城际铁路经省政府多次协调,组建了项目公司并开工建设,西安至铜川城际铁路由我委牵头委托设计部门启动了前期工作,正在招募相关投资人。对于“十三五”拟开工的包括西安至法门寺城际铁路等项目,我们将会同沿线地市尽快启动项目法人筹建、资金筹措、工程技术设计、方案研究论证,以及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启动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