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2,834 发表时间:2015-05-30 17:09

陕发改办复〔2015〕44号

张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阳安铁路与兰渝铁路联络线工程的建议》(第541号)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建设阳安铁路与兰渝线的联络线,与阳安铁路、安康至武汉至上海形成又一条东西铁路大通道,对促进陕南地区开发,加强陕甘南部与华中、华东的经济联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省一直非常重视,经多次向国家争取,该项目被纳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之中,2010年年底,省政府也与原铁道部会谈确定将其纳入“十二五”规划并开工建设。2012年3月,原铁道部改制为铁路总公司后,铁路建设总体思路有新的调整,建设节奏明显放缓,在此背景下,阳安铁路与兰渝线的联络线的建设也受到了影响。当前国家启动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调整和“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加快了中西部铁路建设,借此机会,我们已多次向国家层面汇报争取我省更多铁路项目进入国家规划,并于今年1月份向铁路总公司报送了我省“十三五”铁路建设意见,其中包括了阳安铁路与兰渝线的联络线。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向国家争取尽早启动该项目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