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点击量:2,708 发表时间:2015-05-30 16:56

陕发改办复〔2015〕41号

 

 

 

苏国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宝鸡至南充铁路列入国家铁路网规划的建议》(第333号)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加强川渝地区联系,满足我省快速增长的煤炭及大宗物资进入川渝地区的运输需求,我省启动了黄陵至川渝地区铁路煤运通道方案研究,您所提出的宝鸡至南充段为入川渝新通道研究方案的组成部分。目前,我们利用国家调整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编制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之机,正在向国家争取纳入国家铁路网规划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