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点击量:2,141 发表时间:2014-07-01 17:35

陕发改办函〔2014〕245号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 
  《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提案》对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现状作了科学分析,提出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要做好顶层设计、培育构成要素、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支持政策,以及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的建议,对于促进我省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我省发展活力意义重大。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新项目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将此列入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国资委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已经省政府文件印发。
《意见》统筹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出了促进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思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多措并举、系统推进,着力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多元、自主经营、治理规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着力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优化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促进各类所有制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繁荣。
  《意见》鼓励社会资本以公私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营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支持国有资本以并购、参股、控股等形式与战略性民营企业开展合作,提出加快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和低效资产的清理退出,向社会资本释放发展空间。着眼准入引导新增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今后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和新增国有企业,均应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围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意见》制定了7项配套措施。一是按照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3种类型实施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对竞争类国有企业,不设股权比例,全面向社会资本放开。二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通过整合重组、划拨股权、注入国有资本金或企业改组等途径,组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三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和去行政化。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六是加快多层次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整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场交易。七是制定新一轮促进非公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清除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在此,感谢贵单位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结合国家有关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意见》落实,并就此提案中有关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为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28日

(联系人:刘步升,电话:029-8729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