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7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点击量:2,081 发表时间:2014-07-01 17:32

陕发改办函〔2014〕243号

杨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委根据自身职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出台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汽车(包括CNG和LNG)利用属优先类,鼓励大力发展。我委高度重视天然气燃料汽车的推广工作,围绕提升天然气燃料消费比重,不断推动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其中科学规划布局加气站建设是其中重要的环节。
  近年来,随着LNG汽车技术的完善和LNG产能的提升,各地市均加大了传统柴油燃料客货车向LNG燃料改造力度,启动建设LNG加气站,为科学合理布局,各地市政府开始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天然气加气站规划,统筹规划CNG、LNG加气站建设。我委则会同省交通厅,根据全省LNG汽车发展和运行线路,结合高速和国省道公路网布局,开展了以公路沿线加气站建设为主的“道路气化”工程,编制了《陕西省道路气化工程LNG加气站规划方案》,在近期上报省政府审批后将尽快启动实施。
  延长石油集团近年来加大天然气开发力度,积极开发LNG市场,积累了加气站运营的经验,在LNG供应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保障能力,参与各地市天然气加气站和“省内道路气化”工程建设有利于我省LNG加气站扎实稳定的推进,我委表示积极支持,延长石油集团应按照相关规划布局,采取独资或合资形式积极参与我省LNG加气站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联系人:马 啸,电话:029-8729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