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2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点击量:2,062 发表时间:2014-07-01 16:29

陕发改办函〔2014〕233号

亚斌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关中地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提案》(第6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传统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雾霾天气频繁出现,既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又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大力发展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通过扩大光伏应用、提供接网服务、完善补贴政策等措施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豁免发电许可,增值税暂实行50%即征即退政策,按照0.42元/每千瓦时的标准,给予20年的财政补助,并由电网公司按月足额转付,电网企业提供便捷的并网服务,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最长15年的信贷支持,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和下放管理权限。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将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调整到50-10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明确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权限下放市县,积极协调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电力需求侧专项资金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倾斜,多次下发通知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二是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园区、公共建筑、设施农业等可利用面积,推动关中地区加快发展。目前,西安经开区2.2兆瓦、西安大明宫5.2兆瓦、宝鸡长岭1兆瓦、渭南3兆瓦、杨凌示范区2兆瓦等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运。总装机为15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我省首个太阳能示范村在韩城龙门镇建成,使该村20户村民用上清洁能源。西安、渭南、杨凌等市均有个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截止目前,关中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达80兆瓦左右,初步形成了企业自主投入,合同能源公司积极参与,个人踊跃安装的多种投资模式。
  三是积极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措施。加强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争取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够全面获得国家优惠政策支持。协调电网企业,为项目并网提供快捷、便利的优质服务。鼓励电价较高、可利用屋顶面积大、屋面承载能力强、产权清晰、具有持续用电需求的用户,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重点,推动关中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建设美丽陕西做出积极贡献。
  非常感谢您对关中地区治污降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

(联系人:王  壬,电话:029-8729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