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档案室点击量:2,117 发表时间:2014-07-01 17:46

陕发改办函〔2014〕139号

戴宏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乡供热、供气一体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民生活健康水平的提案》(第8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及农村的天然气利用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推进城乡统筹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委高度重视乡镇及农村的气化工作。目前城市近郊的乡镇,已经进入到城市供气管网的覆盖范围,随着城市配气管网的进一步扩大,我省多数城市已经开始近郊乡镇的气化工作。但是距离气源相对较远的乡镇和农村的气化工作受管网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和制约。因此,要综合乡镇镇区规划人口、经济条件、气源条件等因素,探索适合不同条件的乡镇农村气化模式,在试点的基础上由各县进行推广。为此我委编制了《气化陕西》二期方案,将于近期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中乡镇农村气化是重要内容,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20%的乡镇实现气化,气化农村人口5万人。
  乡镇农村的气化还要统筹沼气、液化石油气、用电、太阳能利用等方式。近年来,我省农村大、中、小型沼气全面发展,建设规模和覆盖面迅速扩大,建设模式基本成熟,建设技术深入发展,建设标准显著提高,使用管理日趋规范,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截止2013年底,全省涉农县区累计建成户用沼气153万户,使580多万人用上清洁能源;建成联户和小区沼气工程27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245处,年可利用人畜粪便1500万吨。
我省关中地区有着丰厚的地热能资源,咸阳地热供暖已占集中供暖的30%,走在全省地热能利用前列,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坚持“统筹规划、连片开发、注重环保、突出重点、示范先行”的发展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各地有序开发地热能资源,逐步提高地热供暖在供热能源中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在具备条件的村镇推广地热供暖。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

(联系人:马啸,电话:8729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