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点击量:3,186 发表时间:2014-07-01 11:33

陕发改办函〔2014〕119号

王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兴平工业园升级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议》(第5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咸阳市政府已于2013年11月向省政府正式提出申请,将兴平工业园升级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政府办公厅接文后批转至省商务厅办理,目前省商务厅正在征求各相关厅局的意见。我委支持兴平工业园升级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已于2013年12月复函省商务厅。
  我委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兴平工业园的发展,加大对园区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园区对咸阳和全省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联系人:扈迎,电话:87291689)